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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3月15日
星期六
第 五 期 网址:http://www.sydxxsc.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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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iuye zhidao沈阳大学招生就业处主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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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大学2003毕业生就业工作实施细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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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我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合理配置毕业生资源,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国家及辽宁省、沈阳市的有关政策,结合我校的实际,制定本细则。一、毕业生就业的方针、原则:1、遵循国家有关毕业生就业的方针、政策和规定。2、优先保证国防、军工、国有大中型企业、重点科研单位的需要,向中西部地区倾斜。3、公平竞争,择优推荐。4、毕业生个人志愿服从国家需要。5、充分发挥学校的主导作用,合理调控毕业生流向。二、毕业生就业计划编制办法:6、我校国家任务计划统招学生就业实行在国家就业方针政策指导下,通过供需见面和双向选择在一定范围内落实就业单位的就业方法。7、毕业生落实具体接收单位,采取招聘、书面推荐及个人自荐相结合的办法。三、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具体规定:8、国家任务计划的统招毕业生,原则上可在全国范围内就业。对于结业生,有接收单位者,学校仍负责就业手续的办理,但要在毕业生报到证上注明"结业生"字样;无接收单位者,由学校将其档案及户籍关系转至家庭所在地,自谋职业。9、结业生在结业一年之内经过补考,成绩合格而换发毕业证书的,学校不再负责办理就业事宜。10、肄业生不具备毕业生参加就业的资格,学校不为其办理有关就业的事宜。11、定向生按合同就业。若报考研究生,须由学生本人征得原定向地区或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未考取者,仍按合同就业。12、毕业生(定向生除外)可申请自谋职业。经学校批准后,其户籍及档案关系转回家庭所在地(市、县)。13、学校鼓励和支持毕业生到急需毕业生的国家重点单位、西部地区和边远、艰苦地区工作。14、通过双向选择与用人单位达成协议的毕业生,应与用人单位及时签订就业协议书,并到学校办理有关手续。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约定其他事项须以书面的形式。学校对口头协议一律不予承认。15、每名毕业生只能与一个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凡与两个或两个以上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的,学校只认定与第一个用人单位签订的协议生效。16、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就业协议书生效:(1)在学校举办的招聘会上,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当场签字并已加盖校毕业生分配专用章或会后加盖校毕业生分配专用章的;(2)用人单位单独来校招聘,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已签字,并已加盖校毕业生分配专用章的;(3)毕业生在学校公布的信息内或自己联系的用人单位,与用人单位签字盖章,并已加盖校毕业生分配专用章的;(4)由于地区政策学校决定推迟加盖校级公章或情况特殊经学校认定认为应以生效对待的;17、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已签订就业协议书,但并未加盖校毕业生分配专用章,毕业生以此为由要求再次领取就业协议书重新择业的,毕业生须取得原用人单位的同意或谅解并向学校出示有关书面证明后,退回原就业协议书,领取新的就业协议书,学校不按违约对待。18、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已签订就业协议书,但未加盖校毕业生分配专用章,以丢失或其他非正当理由取得就业协议书重新择业,而被原签订就业协议书的用人单位追究的,毕业生本人应主动向用人单位道歉取得谅解,向用人单位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19、就业协议书生效以后,毕业生应及时将就业协议书送交用人单位。因就业协议书不及时送交用人单位所产生的后果由毕业生自己承担。20、就业协议书签订生效后,其中一方提出违约的,须征得另一方同意并经学校审核批准后才能办理违约手续,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并向学校交纳违约金,数额2,000元。21、凡选择到北京、上海、天津、深圳、大连以及广东省等所辖省、市属的用人单位工作的非本地生源的毕业生,根据上述省市的规定,应经当地主管毕业生就业的主管部门同意并盖章后,学校方可列入毕业生就业建议计划。22、报考研究生(双学位)的毕业生要如实向单位申明报考情况,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在就业协议书上备注:"本人已报考研究生,若被录取,协议自动解除。"考取研究生的毕业生,应及时告知用人单位取得谅解,并向学校出示有关证明,不按违约对待。(下接第2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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