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就业处信息网站

[学校概况] [招生章程] [专业介绍] [招生计划] [招生动态] [录取分数] [录取查询] [考生问答]

 



高考录取分数线按四科总成绩划定

 

  2006年普通高校招生各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按语文、数学、外语、小综合四科总成绩划定。艺术类院校、专业的录取建档分数线按语文、数学、外语、小综合四科总成绩划定,具体录取办法,由高校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制订并向社会公布。提前录取本科院校,除总政治部和教育部规定及在招生章程中有明确说明的按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录取的院校外,均按第二批本录取控制分数线录取。提前录取专科学校单独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国防生招生按学校所在批次控制分数线录取。第一批本科录取院校实行A、B两段录取,均执行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
  外语类专业录取不单独划线,与其他类专业同时划线录取,不另划外语单科分数线,由学校按相关科目自行掌握。对于既招文理专业又招外语专业的院校,按学校招生计划总数和上述规定投档办法投档,对于外语院校则按各语种招生计划数和上述规定投档办法投档。如日、俄语种在线上完不成计划时,可降低20分录取,再完不成计划,参照考生志愿,从报考英语的考生中补足缺额。

 

 

信息来源:辽宁招生考试之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