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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普通高考科目

 

  2006年辽宁省高考实行在反向小综合会考基础上的“3+小综合”科目设置方案。“3”指语文、数学、外语;“小综合”分为文科综合和理科综合,文科综合考试内容含地理、历史、政治三个科目,理科综合考试内容含物理、化学、生物三个科目。
  各科分值为:语文150分,数学150分,外语150分,小综合300分,四科总分满分为750分。
  今年我省高考外语科仍设听力部分考试,听力部分占30分,但听力考试成绩不计入高考总分,去掉听力考试的内容,对其余试题分数总分加权为满分150分(即将考生外语试卷听力考试以外试题卷面原始总分乘以150/120)。录取时听力考试成绩提供给高等学校。
  外语考试语种分英、日、俄三个语种,由考生任选一种。

 

 

信息来源:辽宁招生考试之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