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补贴
对到当地依法登记注册的非公企业、国有非绝对控股工业企业或2018年1月(含)之后到民办非企业单位就业(国家禁止和限制类产业目录及娱乐业、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网吧、氧吧、派遣公司、金融机构除外,且不包括创办上述企业并担任法人代表)就业的毕业3年内专科、本科、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的高校毕业生,分别给予每年5400元、7200元、9000元的补贴。到养老、家政和现代农业企业就业的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给予1万元/年。最长3年的补贴。
创业补贴
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等重点人群首次创业3年内,正常经营1年以上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给予8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符合条件的可申请最高6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贷款由市信保基金承保。创业担保贷款利率不超过LPR+50BP,按贷款实际发放利率给予全额贴息,贴息期限不超过3年。
见习补贴
来台州见习基地见习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学年大学生及毕业2年内未就业的毕业生,给予不低于当地最低月工资。在市级和省级以上示范基地见习的,补贴标准分别提高至110%和120%,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综合商业保险或工伤保险。
社保补贴
对毕业3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在当地以灵活就业方式实现就业,并办理灵活就业登记的,按其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2/3给予社保补贴,最长不超过3年。
安家补贴
首次来台州民营企业、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就业或自主创业的博士、全日制硕士、全日制本科、全日制专科毕业生(全日制专科毕业生限来台州非公企业就业或自主创业),分别给予10万元、3万元、1万元、0.6万元安家补贴(按年发放)。其中,属于“985”“211”“双一流”、海外名校、在外台州籍高校毕业生、台州本地高校全日制本科以上毕业生的,安家补贴标准分别为13万元、3.9万元、1.3万元、0.78万元。在台州非公企业连续工作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满3年、6年后,再分别签订3年以上聘用合同的,按原标准给予第2次、第3次安家补贴。对来台州教育、卫生等事业单位就业的全日制博士,连续工作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满3年、6年后,再分别签订3年以上聘用合同的,按原标准给予第2次、第3次安家补贴。
房票补贴
首次来台州民营企业、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就业或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在台州购买商品住房时可享受房票补贴。其中,博士、全日制硕士毕业生5年内在台州购买商品住房的,按购房款的50%,一次性分别给予最高40万元、20万元房票补贴。来台州非公企业就业或创办企业的全日制“985”“211”“双一流”高校本科、其他高校本科(技师)、专科(高级工)毕业生,在台州连续工作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满2年后,10年内在台州购买首套商品住房的,一次性分别给予15万元、10万元、5万元房票补贴。高校毕业生在台州购买商品住房时可提取个人、配偶及父母住房公积金直接支付首付,并享受定点银行购房按揭贷款现行政策权限内的最低利率优惠。
生活补贴
对博士毕业生或具有博士学历的高层次人才,到台州企事业单位开展博士后工作的,按照全职、在职分别给予博士后工作人员20万元、10万元生活补贴。
应聘补贴
对受邀来台州参加招聘交流活动的,按市外省内每人次500元、华东地区每人次800元、华东以外地区每人次1500元给予学生应聘补贴,按每人次最高3500元给予高校带队教师一次性补贴,并为师生提供最长不超过7天的免费食宿。建设青年驿站,免费为来台州求职的高校毕业生提供最多7天的住宿、就业、城市融入等相关服务,每年视高校毕业生入住数给予建设运营机构一定的补助。
台州人才码
到我市就业或自主创业的35周岁以下高校毕业生。可申领台州人才码,享受三年免费公交、金融服务等优惠礼包。